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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 键 词:食品安全监管  流通环节  登记管理制度  市场主体准入  工商总局  《食品安全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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