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体系亟待打上社会法的“补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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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武俊.现行法律体系亟待打上社会法的“补丁”[J].政府法制,2013(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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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武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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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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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社会立法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重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重点应逐步转向社会领域,放在涉及民权民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些重大事项上.相对于日趋完善的经济立法和蓬勃发展的文化立法,社会立法严重滞后,存在数量上远远不足、体系不够健全、缺项亟待补全等遗憾.客观地讲,我国现有的社会法体系相当薄弱,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加快社会立法步伐和完善社会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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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体系 社会法 社会立法 补丁 社会领域 立法重点 全国人大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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