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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调研发现行政诉讼原告举证存在四大误区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行政诉讼虽由被告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并未排除原告的举证权利及个别情况下的举证义务。丰台区法院对近年来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原告举证存在四大误区,容易模糊争议焦点影响庭审进程,且在证据不被采纳或者败诉的情况下易对法院产生误解或质疑而引发涉诉信访。、

关 键 词:行政诉讼原告  举证责任  丰台区  法院  误区  调研  北京市  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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