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族地方资源立法 构建民族地区资源节约型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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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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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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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族地方虽然资源普遍比较丰富,但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范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对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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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节约 地方立法 优惠政策 循环经济 |
文章编号: | 1009-4245(2007)02-0038-03 |
修稿时间: | 200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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