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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建设的原则:起点平等
作者姓名:陈毅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433;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162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公民政治态度研究--和谐社会心理基础》成果之一 
摘    要:由于每个公民具有同等的平等权利是现代国家具有统治合法性的基础性支持,就不仅要求现代国家在理论上给予平等的公民身份,而且要在实践上提供起点平等制度化和物质方面的保障,尽可能减少先天或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不平等差距和歧视。起点平等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逻辑起点,尽管起点平等也是机会平等的一种,难以解决仅凭自由竞争所带来的巨大差距,但是起点平等又是最能让人信服的、也可能是成本最小的一种平等模式。尽管结果平等也因为关爱弱者而充满了正义感,但结果平等更大是在修补不平等方面具有价值意义,而真正挖掘社会的活力、调动每个主体的积极性,还得在制度设计上发现保证起点平等的机制。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管是起点平等,还是结果平等,都少不了政府的调配和干预,只是一个在初始阶段就纳入补偿机制,另一个是在最后阶段提供再分配机制。而且,政府在起点平等的阶段就充分预设必要的补偿机制可能也是最有利于发挥政府、社会和个人各方的能力来保证平等有效制度的设计。

关 键 词:起点平等  结果平等  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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