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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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安琪.试论检察机关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2(33):1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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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安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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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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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独创性、高附加值和强融合性的特点。在分析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法律困境的基础上,本文初步探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通过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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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创意产业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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