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则明确规定了有条件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初步在我国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细化。意见结合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完善犯罪人员记录的实施意见,其中也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践提出要求。经过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实地调研,本文尝试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几点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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