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规范中的实体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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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仁群.管辖规范中的实体要素[J].法律科学,2013,31(2):16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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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仁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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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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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大学985项目三期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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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包含有实体要素的管辖规范给实务和学界造成了困扰.既有的形式审查说、依原告主张说、初步证据说都各有缺陷或问题.基于处分原则,诉讼标的或诉因应由原告择定,所以对管辖规范中的这类要素不做审查.但对于其它实体要素,在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时,应进行实质审查.否则将会使此类管辖规范形同空文,完全听凭原告确定管辖法院,无视被告合理的管辖利益.为减少解释上的分歧,应对此类混合规范重新表述.司法解释中的有些混合规范并无存在必要,甚至还是违法的,应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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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要件与实体要件之重叠 法规范适用规则 管辖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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