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应当参照”否议
引用本文:谢,晖.“应当参照”否议[J].现代法学,2014(2):54-66.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1.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应当"的规范指向是弱强行性规范,而"参照"的规范属性是限制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不论强弱,都不应修饰、也不能修饰、更不能改变任意性规范的属性,因此,"应当"无法修饰并改变"参照"的规范属性。这样,把"应当"与"参照"搭配在一起,就在形式上是非理的,实践上也不可能是有力的。合乎逻辑的搭配结构应是或者"应当依照",或者"可以参照"。这一有关规范词的微观研究说明关注法律虚词中规范词(关键词或"法眼")及其运用的研究,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共同要求。

关 键 词:应当  参照  规范词  弱强行性规范  限制任意规范

Rejecting “Should Consult” in Legislation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