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参照”否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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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晖.“应当参照”否议[J].现代法学,2014(2):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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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 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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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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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当"的规范指向是弱强行性规范,而"参照"的规范属性是限制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不论强弱,都不应修饰、也不能修饰、更不能改变任意性规范的属性,因此,"应当"无法修饰并改变"参照"的规范属性。这样,把"应当"与"参照"搭配在一起,就在形式上是非理的,实践上也不可能是有力的。合乎逻辑的搭配结构应是或者"应当依照",或者"可以参照"。这一有关规范词的微观研究说明关注法律虚词中规范词(关键词或"法眼")及其运用的研究,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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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当 参照 规范词 弱强行性规范 限制任意规范 |
Rejecting “Should Consult” in Legis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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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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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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