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和谐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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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立.论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和谐运作[J].理论文萃,2006(5):11-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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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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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行政学院城市社会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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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政社合一”的单位制管理模式下,政府是社区管理的唯一主体,通过法规、政策的制订、实施、评估、修正、再实施这样一套程序和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来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政府职能无限庞大,权力高度集中。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居民需求的多样化,这种政府包揽、“管”字当头的传统观念已不能适应社区的发展,而治理理论成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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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职能 社区治理 民间组织 运作 和谐 社区公共事务 政治体制改革 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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