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修改后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执行中相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修改后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07年2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实行。为进一步做好新、老《细则》的衔接,保证规划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属2007年8月1日前已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或国土部门已发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