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动产要贯彻物权公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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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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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美尔居公司拖欠南海龙公司的装修工程款合计38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拖欠装修工程款一事进行协商并达成还债协议,其中约定:如到期南海龙公司不能偿还装修工程款债务,则以其所有的“春风阁”的第四、五层,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616号房产(下称616号房产,其它)作价380万元抵偿全部债务;双方当事人还将还债协议作成公证债权文书。届期南海龙公司果然不能偿还装修工程款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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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 中国 民事执行 民事诉讼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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