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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6〕1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机遇,紧密结合我省新时期水利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奋力拼搏,无私奉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为我省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乌当区水利局等40个集体“‘十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吴茂江等113人“‘十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关 键 词:水利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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