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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
摘    要:《兽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

关 键 词:《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  兽药储备制度  兽药研制  兽药生产  兽药经营  兽药使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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