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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赔偿与法官酌定权的审慎行使——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56号评析
作者姓名:谢鸿飞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摘    要:<正>202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56号郑某安与某物业发展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以下简称“检例第156号”)虽为常见的“一物二卖”案,但涉及违约损害赔偿中的期待利益、违约时的惩罚性赔偿和法院对损害赔偿数额的酌定权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

关 键 词:指导性案例  再审检察建议  期待利益  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赔偿  一物二卖  惩罚性赔偿  物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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