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要“有的放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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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衍路,彭静,龚海蓉.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要“有的放矢”[J].人民检察,2022(24):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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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衍路 彭静 龚海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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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宣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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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探究》(WFY2022B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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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检察领军人才是检察人才中的拔尖领军人才,具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示范作用好等特点,通常在一定级别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业务专家”称号,并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研究检察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问题,对于进一步发挥好其作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一、制约检察领军人才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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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检察人才 领军人才 业务竞赛 政治素质 示范作用 有的放矢 引领带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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