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日邦交正常化50年来,两国关系体制经历了“1972年体制”到“2006年体制”两个发展阶段。支撑这一历史发展进程的基础,是中日双方建构出的对于彼此的角色认知。然而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当前,支撑中日关系原有体制的角色建构认知基础已发生重大改变。因此,未来中日关系需要探索建立一个既立足于现实又更为稳定的两国关系体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就是必须直面中日关系的结构性矛盾,以务实为宗旨、以稳定为核心,按照“安全争端管控的信任方”“价值观制度差异互补的包容方”“更高层次双边和多边经贸合作的伙伴”“全球治理的协调方”的定位建构未来两国的角色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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