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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路径探析
引用本文:刘海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路径探析[J].中国检察官,2022(17):52-55.
作者姓名:刘海奎
作者单位:1.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450000;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行政检察听证制度实证研究——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视角”的研究成果。
摘    要:作为法律实施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有着丰富的政策依据。在“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突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足的当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理应通过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此作出回应。因此有必要通过坚持办案主体上下联动、促进参与主体协调配合、探索化解方式多管齐下、实现化解效果有机统一四个维度建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路径,将权力监督、权利救济、争议化解统一于新时代行政检察之中。

关 键 词:法律监督  行政检察  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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