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之完善 和谐社会之必然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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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含宇,陶学荣.行政问责制之完善 和谐社会之必然诉求[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1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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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含宇 陶学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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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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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问责制是对政府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是当代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制度创新,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行政问责制的推行和完善,对于建立一套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建立责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均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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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问责制 行政问责 责任政府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7)11-0009-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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