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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八月二十九日请示悉。同意你省:一、将巢湖地区的肥东县和六安地区的肥西县划归合肥市管辖。二、将宣城地区的繁昌、南陵、青阳三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将当涂县的大桥公社划归芜湖市郊区。三、将宿县地区的怀远、固镇、五河三县划归蚌埠市管辖。四、将宣城地区的当涂县(不含大桥公社)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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