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部协管工作要坚持“六个必须” |
| |
作者姓名: | 尚武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公安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
| |
摘 要: | 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条”的协管作用,有利于增强条块结合的管理功能。加大公安干部协管工作力度要做到“六个必须”,即参加协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对征求意见拟任命的干部进行考核、把“民警公认”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条件、增强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协管的自觉性、坚持同协管单位主要领导的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
|
关 键 词: | 公安干部 协管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