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医疗机构的法制化管理体系,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评审登记、监督管理、违法处罚等方面的权力。《条例》的实施,对理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改变我国过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行政干预管理的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县从九四年八月起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截止今年七月底,已重新登记合法诊疗机构311家,取缔不法诊疗机构28家,限期整改42家,至此全县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已基本理顺。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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