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庭行为的处罚原则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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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春燕,贾御博.藐视法庭行为的处罚原则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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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春燕 贾御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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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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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具有犯罪属性的藐视法庭行为源于古代习惯法,最初是对藐视王权、统治者及其所组建政府的行为进行报复的手段。在现代社会,将藐视法庭行为列入刑法典之中以定罪处罚,或在民事领域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措施,对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庭尊严,起到基石作用,并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司法顺利运行。但是,赋予法官对藐视法庭行为处罚过多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等权利,所以必须对其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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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藐视法庭行为 藐视法庭罪 直接藐视 间接藐视 媒体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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