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修广贪污、受贿案申诉改判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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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守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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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宣州市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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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范修广,男,40岁,系宣州市工业产品供销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88年2月13日从该公司下的宇宙电器商场无偿提走价值1600元的快乐牌20彩电一台,华星牌155立升电冰箱一台,价值1280元和一台价值890元的红棉牌9000型收录机,计人民币3770元。1988年7月29日至31日,范修广四次从宇宙电器商场财会人员收取销货款10633元,除9000元以公司名义借给江苏保阳建筑队作为李锁庚工程款外,其余本入帐。1989年10月13目范修广以在商场财会人员10633元货款中拿出4110元加上在吴某处收取的电扇款4620元,计8730元与公司结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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