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蒜薹”冤案昭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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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宾语.阜阳“蒜薹”冤案昭雪[J].法制与经济,2008(21):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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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宾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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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制与经济》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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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邻里发生纠纷,一家男主人把另一家女主人身体砍伤多处。被砍者住进了医院,砍人者也住进了医院。被砍者在医院医治了两个多月.警方一直不做法医鉴定。砍人者弄了份病历,上面写的是左边牙齿掉了两颗,也给左腿拍了X光片,但2县公安局法医在“依法”取得上述“真实病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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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害者 逍遥 拘留 家人 法医鉴定 医院 公安局 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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