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条研究 正确适用财产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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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兴良,王广星.加强法条研究 正确适用财产刑[J].山东审判,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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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良 王广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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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兴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广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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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法关于财产刑条文的大量增加,给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财产刑带来很大难度。因此,认真学习新刑法,加强对财产刑条文的研究,提高审判人员对财产刑的适用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一、要深入研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弄清哪些犯罪可以适用财产刑,哪些犯罪不能适用财产刑,对于正确适用财产刑是非常重要的。新刑法分则有关适用罚金的条文共有139条,有关适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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