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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我校“法院训练营”为载体
引用本文:吴国亮.法律事务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我校“法院训练营”为载体[J].法制博览,2013(7):46.
作者姓名:吴国亮
作者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JMS2010304
摘    要:高职法律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组成部分,主要培养法律职业辅助人才,包括司法机关的技能型法律人才、基层组织与社区的实用型法律人才、律师事务所中的辅助性人才。我校法律事务专业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探索,初步形成了"法院训练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闯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建设道路。

关 键 词:法院训练营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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