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法人财产权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卢中原.关于确立法人财产权的几个问题[J].求是,1994(16). |
| |
作者姓名: | 卢中原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研究室 |
| |
摘 要: |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公司法》明确提出了法人财产权的概念,阐明了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之间的产权关系,对解决政资不分、界定国有企业产权、建立法人财产制度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确立法人财产权是完善企业法人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上的重要制度创新,在认识上和实践上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 一、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经营权的本质区别 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的法律文献中没有使用过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