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之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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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庆.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之重构[J].理论与改革,2015(2):148-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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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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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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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改革应当结合行政诉讼制度在组织法上的功能,取消基层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设立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在各高级人民法院增加行政庭的数量;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并且具体规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这是改革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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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管辖制度 组织法功能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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