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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在独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
作者单位:中共厦门市杏林区委员会
摘    要: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杏林为台商投资区。截至1992年底,全区签订外商直接投资协议、合同共174项,总投资9.5亿美元,其中台商独资105项,总投资5.53亿美元。已开业投产的台商独资企业24家,员工6000多人,党员42名。有党员的8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几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促进台商独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帮助台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理直气壮地做好在台商独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分析台商独资企业的特殊性,积极稳妥地建立党组织在台商独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除了具有与其他外商独资企业共同的自主用工,党员流动性大,人数少,分布广,成份不一,部分党员抱临时观念,怕被“炒鱿鱼”,不敢暴露身份等特点外,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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