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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意见
作者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领域拖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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