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黄长勇,男,北京人。他在公安机关有两笔纪录:1978年10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1年10月释放;1982年3月因盗窃被劳教3年,1985年解除劳教。 1992年黄长勇听说在中苏(原苏联)之间搞“边贸”能挣到大钱,于是他来到俄罗斯。想挣大钱又不舍得花力气,黄长勇到了莫斯科以后没多久,生存就出现了问题。就在他陷入窘境的时候,几个“好兄弟”找到了他,商量能挣到大钱的路子:抢劫中苏国际列车。因为当时苏联正处在政治动荡、经济失衡的时期,中苏间的轻工业、民用品的贸易形成了民间市场,一些中国人以包租列车、软卧包厢等形式向苏联运输商品。黄长勇一伙商量的抢劫列车就是指打劫这样的列车,抢劫中国人的货物,自己再转手倒卖,作无本买卖。同年5月,黄伙同张某等人在北京开往莫斯科的3次国际列车上连续抢劫三个包厢,共抢得美金2060元、人民币2100元和40万卢布。黄长勇一伙成为了当时震惊全国的“中苏国际列车抢劫、强奸、杀人系列案”几个团伙的一个,1993年12月14日北京市铁路公安局发出京铁公捕(93)字95号逮捕书、以涉嫌抢劫抓捕黄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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