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共提出社会主义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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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珍.日共提出社会主义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J].理论前沿,19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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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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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党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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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共于今年5月底召开十八届二中全会。会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日共认为,现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教训主要有三点:1.只注意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没有尊重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没有严格遵守合作化中的自愿原则,造成了经济生活中的官僚主义和僵化。2.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把自己的理论强加给世界共运,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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