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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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伟志.论“和谐社会”[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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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伟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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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政协 常委、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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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是“一鸟两翅”的关系,是从斗争哲学向和谐哲学转变的重要体现。和谐社会是包容共生、结构合理、规范有序、运筹得当的社会。中国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有社会均衡论等多种理论支撑,又是对国外理论的突破和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重要的是协调阶级、阶层关系、城乡关系,要建立社会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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