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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宣言与自省
引用本文:付立庆.重构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宣言与自省[J].中外法学,2010,0(1):70-80.
作者姓名:付立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06SFB301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 近年来,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对我国通行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予以清理、倡导以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加以取代的有力主张.笔者也是这一主张的坚定支持者之一.不过,为什么要重构我国犯罪论体系?就此,重构论者需要对于其所追求的理念作进一步宣扬、对于其所面临的质疑作系统的回应,对于其所采纳的研究方法作概括性总结、对于其所坚持的立场作客观的辨析.时至今日,已经到了在主张重构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时发布集中宣言的时刻.与此同时,重构论者又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有理有据又不急不躁,并且特别要清楚自己主张的边界所在.对于重构论主张发布若干宣言,并且表达些许自省,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关 键 词:刑法理论  中国刑法  阶层  犯罪构成理论  德日刑法  构成要件  重构  犯罪论体系  刑法学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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