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一方任意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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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学华.不容一方任意处置[J].中国妇运,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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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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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妇联权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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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购住房不翼而飞“律师,求求您,这房子可是我大半辈子的积蓄,可一转眼就楼去钱空,我真不知该怎么办,请您一定帮我要回房产。"李玉英说完,扑通一声跪倒在王律师的脚下。原来李玉英是某公司职员,1992年和丈夫石宝贵购买了一套两居室住房,夫妻为房屋产权人。因另有房住,此房长期闲置。1997年4月,石宝贵瞒着李玉英,擅自将房屋出卖给吴某,将房款18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并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了房产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不久,吴某入住此房,李玉英发觉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王律师已经着手诉讼,相信法院会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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