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届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扬州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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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继续做好扬州市与有关重点高校联合办学的工作,培养适用专业本科以上层次人才。根据扬州市产业结构特点与高校专业设置特色,争取在3年内与东南大学、吉林工大、华中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华东船舶学院、江苏理工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合建扬州市信息产业、车船制造产业、光电缆产业、制药与精细化工产业、机械冶金产业的继续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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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点高校 毕业生就业 理工大学 继续教育基地 联合办学 专业设置 学院 制造产业 扬州市 冶金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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