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科学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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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郁廷.略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科学依据[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1(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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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郁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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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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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的一门新的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探索。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方针、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要,构成了这门新课程设立的科学依据。学习、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需要深入地探索和把握其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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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新课程 科学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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