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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超限利息的处理
引用本文:李学辉.民间借贷中超限利息的处理[J].法学杂志,2017(12):126-132.
作者姓名:李学辉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科学基地重大项目“物权法重大问题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项目“网络时代下私权理论的困境、发展与出路”
摘    要: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过高,应为不争之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然而,如何处理无效部分利息,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引起了法律适用的混乱.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部分的利息应为不当得利,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不应从本金中折抵.


The Management of the Interest above the Rate Limits in Private Lend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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