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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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振.简析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两个问题[J].天津检察,2008(4):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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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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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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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刑法》第224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和难点。一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怎样,别人一般很难知道。但任何人的客观行为必然受其主观心理活动支配,其主观心理活动必然在客观行为上有所反映。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测其主观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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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行为 司法实践 心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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