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的“罪”与“罚”简 |
| |
作者姓名: | 高维俭 罗江峰 |
| |
作者单位: | [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711 [2]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重庆400031 |
| |
摘 要: |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婚内强奸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妻子的性自主决定权,在本质上已构成犯罪,并且也应然入罪当受法律规制,但并非所有的婚内强奸都构成犯罪,只有特定的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婚内强奸如果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应以强奸罪定罪,并轻于一般强奸罪量刑。婚内强奸程序上应设计为自诉罪,并严格其证据规则。
|
关 键 词: | 婚内强奸 特定 定罪 处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