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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
作者姓名:罗豪才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从平衡的视角认识行政法的核心,构筑理论模式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重要意义。就我国来说,平衡理论不仅可以揭示行政程序的性质、行政法特有的不对等关系和行政法的功能,还有利于行政法方法的创新和引进,并可以为建立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良性互动平台以及调整行政法权利(权力)结构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关 键 词:行政法  核心  理论模式  平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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