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8年1月24日至6月10日,在辽宁省铁岭市、沈阳市和吉林省辽源市,相继发生12起尾随女性入室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犯罪,共计抢劫现金、银行卡金额4万余元,杀死5人,强奸或猥亵妇女16名。犯罪手段之凶残、作案次数之频繁、涉案地域之广泛、危害后果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在东北地区近几年实属罕见。辽宁省公安厅将此系列案件列为辽宁2号公案,组织协调相关地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铁岭市公安局把侦破此案作为重中之重,成立了辽宁2号公案铁岭侦查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侦查,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艰苦工作,6月20日终于在吉林省四平市将犯罪嫌疑人林德新(男,1971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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