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见制度的日本法观察--兼及我国的制度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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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霞. 成年后见制度的日本法观察--兼及我国的制度反思[J]. 法学论坛, 2003, 18(5): 8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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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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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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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新理念———维持身心障碍者生活的正常化及尊重其自我决定权 ,日本的新成年后见制度废除禁治产、准禁治产宣告 ,并以辅助、保佐及后见三种形式对意思能力不足的成年人予以救济 ,新设任意监护制度并优先于法定监护的适用。我国应借鉴日本的先进制度 ,转换新的理念 ,并以此构筑成年监护制度 ,引进意定监护 ,扩大受监护的对象 ,加强监护制度的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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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禁治产 任意监护 后见 保佐 辅助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3)05-0088-08 |
修稿时间: | 2003-05-30 |
On the adult custody system in Japanese law --And the reconsideration of Chinese law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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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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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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