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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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智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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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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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广西法规、规章行政程序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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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来看,目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中存在着缺乏立项规划、社会公众参与的程度不够、立法听证程序不完善、责任条款过于简化等问题。可通过确立规范性文件规划与立项制度、拓宽社会公众提出法案动议的渠道、建立草案公告评议制度、完善听证程序和强化责任条款等形式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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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 制定程序 广西 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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