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贷款应由谁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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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南充赵吉华问:县政府决定,要建行给肉联厂贷款。但建行认为属农行贷款范围,未予贷款。后县商场向建行贷款75万元,并由主管部门担保。县商场贷款后,以归还垫付购款为由,付给了肉联厂50万元。由于县商场逾期不归还贷款,建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县商场还贷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此时肉联厂宣告破产,由于行政干预,法院裁定县商场是按政府决定付SO万元给肉联厂的,肉联厂是建行的实际债务人,驳回建行的起诉,要建行申报破产债权。访问:法院这样裁定正确吗?这笔贷款应由谁偿还?本刊法律部答:从贷款关系看,建行是贷款人,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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