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省府批示: 從虞鄉、聞喜、稷山三縣的實踐經驗證明:巡迴法庭不僅有效地保障了農業生產和農村各個中心工作的顺利進行,而且辦案效率顯著提高,减少了積案,充分發揮了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增進了人民内部團結,因而,受到了廣大農民和區鄉幹部的歡迎。巡迴法庭是人民司法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設施,是克服官僚主義、衙門作風,是貫徹司法工作羣衆路线的根本建設工作。各級人民法院必须及時總結與吸取這方面成功的經驗,有計劃,有步骤地在今年内把全省巡迴法庭普遍建立起來,使人民司法工作,深入農村,更好地為農業生產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事業服務。各級领導應重视督促檢查所屬縣的人民法院把這一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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