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罪司法认定的理论展开——以陆来富受贿案终审裁定为例 |
| |
引用本文: | 游伟,谢锡美.斡旋受贿罪司法认定的理论展开——以陆来富受贿案终审裁定为例[J].法学,2002(1). |
| |
作者姓名: | 游伟 谢锡美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游伟),华东政法学院(谢锡美) |
| |
摘 要: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斡旋受贿是受贿行为中的一种,但是,在具体界定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之间界限标准的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素有“制约关系论”与“制约关系否定论”之争。这一争论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及对受贿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一个具体的案例入手,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透视。
|
关 键 词: | 斡旋受贿 制约关系 利用职权或者地位 便利条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