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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能力——WTO与中国破产立法
引用本文:蒋云贵.论破产能力——WTO与中国破产立法[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2(5).
作者姓名:蒋云贵
作者单位:长沙大学 副教授、律师
摘    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能力的规定采取有限的商人破产主义,将相当一部分民商主体排斥于外,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入世后与国际社会的破产立法接轨,废有限的商人破产主义而采取一般破产主义,可克服上述弊端。

关 键 词:破产  能力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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