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再调整 兼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合理定位与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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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建宇.我国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再调整 兼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合理定位与分工[J].法律适用,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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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建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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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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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在我国较早前即已存在,但以仲裁和诉讼作为主要救济手段的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则在近些年才正式浮出水面。在迅速发展的同时.这项制度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在理论上急需澄清以及在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一个重大课题便是如何合理地确定其受案范围。由于现今各种法源对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规定内容各不相同甚至互相矛盾,特别是仲裁与诉讼之间没有实现充分的衔接,这些问题已给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诸多妨碍和困惑。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从源头上厘清人事争议的理论定位及其合理边界,并对现有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再调整,殊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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